【案例】—通过对敲洗钱
作者:合规部 来源: 日期:2019/2/15 15:43:12 人气:687
【案例简介】
2012年9月,A期货公司客户甲公司和B期货公司客户乙某在原油类远期合约上多次进行对敲交易,交易价差最大为900余点,导致甲公司累计亏损202万元。经查实,客户乙某系甲公司的员工,甲公司为方便提取现金,采取了此手段转移资金。
【应对措施】
对敲行为是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自律规则明令禁止的行为,影响价格情节严重的,可被认定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非法牟利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操纵期货市场罪、盗窃罪。期货公司对异常交易加强识别及监控力度,尤其是对关联账户、关联交易、非理性交易过多等情况,发现可疑立即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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