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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示

关于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的提示

作者:交易风控部 来源: 日期:2023/4/27 15:52:23 人气:51

尊敬的客户

为强化监管效能,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相关规定,现将各交易现行申报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按照收费公式,对当日在期货和期权合约上报单、撤单或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其中,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公式

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按日收取。

客户在期货和期权某个合约上的申报费=Σ客户在该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х相应费率

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 视其为1来计算OTR。上述信息量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如相关合约有TAS指令的,TAS指令的信息量和标的合约信息量合并计算。

三、计费说明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交易编码,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有成交的报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根据该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会员处应付的申报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相关客户视为一个客户计收申报费。

四、费率标准

部分期货品种交易申报费费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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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提示

请您务必充分了解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标准与规则,妥善使用交易软件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控,合规理性交易,避免因频繁报单、撤单或询价等操作产生大额申报费,从而造成您的财产损失。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