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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组织

中国证监会

作者:天富期货 来源: 日期:2018/3/21 13:41:25 人气:663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投资者保护工作具体由中国证监会不同的内设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目前,承担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部门主要有: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期货监管部、投资者保护局、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等。同时,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监局,作为其派出机构行使一线监管职责。这些证监局也承担着大量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

  为了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开通了主席信箱、公布了信访电话、设立了举报专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同时,各证监局也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开办公地址和投诉电话等,方便投资者反映情况。

  (一)承担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四个部门

  在这里,需要介绍中国证监会内部开展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四个部门,分别是:投资者保护局、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期货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

  1.投资者保护局

  为了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2011年底,中国证监会专门成立投资者保护局。该局职责包括负责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推动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完善投资者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督导促进派出机构、交易所、协会以及市场各经营主体在风险揭示、教育服务、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等方面提高服务投资者的水平;推动投资者受侵害权益的依法救济;组织和参与监管机构间投资者保护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2.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是中国证监会2014年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后新成立的部门。职责是:拟订证券、期货、基金各类业务牌照管理及持牌机构监管的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证券、基金、期货各类业务牌照资格及人员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拟订公募基金的监管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公募基金募集注册申请;拟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依法审核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从事证券、基金、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并监管其业务活动;牵头负责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拟订及组织实施证券、基金、期货行业投资者保护的规则、实施细则;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等。

  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是其重要职责之一。

  3.期货监管部

  期货监管部也是中国证监会2014年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后新成立的部门。职责是:拟订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的设立,并审核其章程和业务规则;审核上市期货、期权产品及合约规则;监管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活动;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负责商品及金融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制定、登记报告和监测监管;负责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评估及对外开放等工作;牵头负责期货市场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等。

  期货监管部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期货投资者保护工作。

  4.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

  2014年,中国证监会成立了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法证券期货经营咨询活动等的认定、查处;承担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工作。

  (二)12386热线

  为了拓宽投资者诉求处理渠道,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服务,2013年9月,中国证监会在信访途径之外开通了“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受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诉、咨询、建议等,具体包括:

  1.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起投诉;

  2.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或者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3.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制度或者监管工作政策等提出咨询。

  投资者可以在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拨打热线电话。该热线电话现已成为投资者向证监会进行咨询、投诉,提出建议的重要渠道。以2014年7月、8月为例,热线电话共接收、处理投资者诉求5 872件,其中建议类1 643件,占比27.98%;咨询类2 967件,占比50.53%;投诉类1 262件,占比21.49%。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电话列表

  为了便于投资者向监管部门投诉反映问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收集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电话,供投资者了解、使用。

序号

单位

投诉电话

1

中国证监会

010-66210166

010-66210182

2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010-88088086

3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

022-23136873

4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

0311-83630191

5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0351-7218583

6

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0471-4688613

7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024-22899980

8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0431-85097933

0431-85097679

9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0451-82357020

10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021-50121047

11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025-84575515

12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0571-88473333

13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

0551-62840674

14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0591-87828160

15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

0791-87601133

16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0531-86106973

17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

0371-69337560

18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

027-87460061

19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0731-82194270

20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020-37853900

21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

0771-5555736

22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0898-66515262

23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

023-89031960

24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028-85541337

25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

0851-6904175

26

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

0871-5135126

27

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

0891-6873078

28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029-88361759

29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

0931-8475060

30

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

0971-8251479

31

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

0951-6025924

32

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

0991-2831732

33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0755-83263315

34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

0411-88008567

35

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

0574-87325122

36

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

0592-516563537

37

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

0532-85798529

0532-85798509

注:以上内容于2014108日摘自中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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