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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宣专栏

2018、2019、2020年三年扫黑除恶内容重点是什么?

作者:综合合规审核 来源: 日期:2019/4/29 13:32:54 人气:632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需要解决五大问题:

1、不平衡问题  当前,专项斗争有的地方启动快、声势大、战果好,有的地方则行动慢、动静小、成效差。  对工作先进地区,要不断加油鼓劲,帮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斗争态势。  对工作落后地区,要加强鞭策督促,帮助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思路、办法,使之迎头赶上。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驻点指导,推动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解决好“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等问题。 

2、不持续问题  中央确定的专项斗争时间是三年,但经过第一波强大攻势之后,一些地方出现后劲不足、后手乏力问题,甚至出现认为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的苗头倾向。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抓紧研究提出对策,确保斗争不犹豫、不懈怠、不停步。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

3、不统一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地方执法思想不统一、办案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依法打击质量和效果。  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抓紧会同中央政法单位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推出一批指导性案例,推动分层分级开展培训,促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4、不衔接问题  总体上看,尽管各地在查处“保护伞”方面取得了一定战果,但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一些地方对“保护伞”有所顾忌。  要集中梳理、挂牌督办一批背后有腐败嫌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5、不协同问题  当前,各地普遍在打的一手上用力较多,而在治的一手上着力较少,有关部门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治理的协同性不高。  要推动源头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